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正文
就业政策_old

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的有关规定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大量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的实际,在确保教学教育质量、毕业生安全的前提下,为规范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的申请条件及相关责任
(一)申请条件
学校原则上不提倡毕业生提前离校,但如确因用人单位急需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提前离校上岗手续。
1、用人单位书面正式确认录用,且因工作急需要求学生提前上岗;
2、已完成理论课程及除毕业设计以外的实践课程学习任务;
3、已向学校交清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4、学生家长同意并签字认可。
以上申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办理提前离校上岗手续。
(二)相关责任
1、用人单位必须书面承诺负责学生在单位工作场所和住宿地的安全;必须书面承诺安排专人指导并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学生须准时返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办理正式离校等手续;
3、提前离校上岗后,因学生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毕业所带来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同时,自行负责离校后在校外发生的一切行为以及安全问题。
 
二、提前离校上岗手续办理流程
1、毕业生持已签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样式参见附件一)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毕业生来我单位提前上岗的联系函》(样式参见附件二)到所在学院学工办核实并留存后,先签署《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安全及学业承诺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后,再领取《湖南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审批表》(样式参见附件四)。
2、毕业生按《湖南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审批表》要求签字盖章。
3、毕业生将已签署意见的《湖南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审批表》原件交所在学院学工办,将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办、指导教师。
4、所在学院学工办及时将本学院办理提前离校上岗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处备案。
5、毕业生到单位上岗。
三、其他规定
1、应届毕业生办理提前离校上岗手续必须在完成所有理论课程教学任务及除毕业设计以外的实践课程学习任务后方可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2、各学院应对提前离校上岗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每个提前离校上岗学生详细说明离校后课程考试、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手续办理等环节的安排和要求,同时不定期与用人单位联系、沟通,了解学生在用人单位上岗情况。
3、提前离校上岗的学生在离校期间必须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等保持联系,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按期按质完成。
4、已办理提前离校上岗手续后又因故无法到岗的,学生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学院学工办,并在学院安排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等正常学习任务。
5、提前离校上岗学生必须遵守《湖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未按本规定办理提前上岗而擅自离校的学生,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为指导性意见,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湖南工业大学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联系方式

综 合 办:0731-22183465

教 务 办:0731-22183467

研究生办:0731-22183461

学 工 办:0731-22183502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官方微信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团总支学生会

版权所有:湖南工业大学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崇理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183465

湘ICP备13010630号 湘教QS4_201211_0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