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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机构

1、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 长:范才河

副组长:张波、苏靓

2、研招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组  长:刘园园

监督电话:0731-22183488

3、专家组选拔学术委员会成员、学术骨干、以及导师代表组成研招工作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相关工作。

主要负责确定复试名单,准备复试科目及其保密工作,制定复试标准和复试原则,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组织现场各个科目的复试工作,最终商议、评阅和审核考生的复试成绩。

组 长:范才河

4、工作主要负责保密、接待、后勤等相关工作。主要负责考生接待和考生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和相关信息和把研究生院的政策和信息通知到学科点,主动与专家组衔接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负责与考生联系(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答复考生的复试结果);做好现场复试安排及复试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和资料保管保密工作,为复试面试提供后勤保障工作等。

组  长:张波

三、复试条件及复试人数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2023年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区分数线,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进行招生,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参加复试,我院所有专业按照1:1.4确定入围参加复试人数,如表1所示。

四、调剂

() 调剂的基本要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2023年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报考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专业代前2位应当相同),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综合考虑初试成绩、专业类别、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其它相关调剂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调剂的基本程序

1、考生参考湖南工业大学官网发布的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统一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院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为468:0020:00

2、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46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3、我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接收调剂规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6日—47日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回复确认参加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该生所有调剂、复试、拟录取资格。

4、调剂生复试后,我院将复试及拟录取结果上报给研究生院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小时内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安排

() 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 资格审查

时间: 499:0015:00

地点: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崇礼楼)403会议室

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报到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

1、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填写承诺书,保证20239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人,缴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工大财务”——点击常用业务——在线缴费——其他缴费——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缴款人、学号(即准考证号)、手机号码——提交订单——微信缴费——完成缴费。

方式二:扫码缴费。(学号填写准考证号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 复试时间及安排

1、心理测试

时间: 4915:1016:10

地点: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305307教室

2专业理论测试(闭卷)

时间: 4916:3017:30

地点: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305307教室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 4108:3018:00 (中午视情况进行短暂休息)

地点: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400508513办公室

(4)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每部分各占100分,总分300分,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1、专业理论测试

严格参照《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专业课《973材料科学与基础》进行。考查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综合素质面试

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同时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6、复查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按最终成绩优先录取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根据调剂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 = 初试总分÷5×0.5+专业理论测试成绩×0.1+综合素质测试成绩×0.3+外语测试成绩×0.1

3、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5)体检不合格者。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博洪(17773883568)、袁丁玲(15111206963

办公室地点: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崇礼楼)402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2023330



联系方式

综 合 办:0731-22183465

教 务 办:0731-22183467

研究生办:0731-22183461

学 工 办:0731-2218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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