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华,男,1948年7月出生,汉族,湖南湘潭人,研究生,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第十七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1965.09-1968.09湖南株洲粉末冶金学校稀冶专业学习
1968.09-1968.12留校待分配
1968.12-1971.12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员、厂革委会办公室秘书
1971.12-1978.01株洲硬质合金厂车间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
1978.01-1981.06株洲焊接器材厂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1.06-1982.01株洲市经委副主任(其间:1980.09-1981.10在省委党校学习)
1982.01-1986.08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其间:1983.09-1986.07在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6.08-1990.06株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0.06-1993.01株洲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
1993.01-1995.10省政府副省长
1995.10-2001.11省委常委、副省长
2001.11-2003.03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3.03-2004.01省政府代理省长
2004.01当选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
2006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周强同志任湖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周伯华同志不再担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9月29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接受周伯华辞去湖南省省长职务。
2006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十七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资料源自https://baike.so.com/doc/5349148-5584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