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结合2020-2021学年湖南工业大学和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资助项目,现将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级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200元。
(二)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
1.校级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加权平均分评定,分别设置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种,其奖励金额与比例如下:
特等奖学金:金额3000元/人;
一等奖学金:金额1500元/人;
二等奖学金:金额800元/人;
三等奖学金:金额500元/人;
单项奖学金总额度根据当年奖学金及评先评优经费年初预算情况统筹确定,原则上参照如下奖励标准:
团体:国家级1000—3000元;省级 500—1500元;
个人:国家级 500—2000元;省级300—1000元;
2. 校级评先评优
先进班级:奖励500元或奖品;
文明寝室:奖励150元或奖品;
优秀寝室长:奖励150元或奖品、证书;
三好学生:奖励150元或奖品、证书;
三好学生标兵:奖励500元或奖品、证书(不得与三好学生重复);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150元或奖品、证书。
(三)校级社会资助项目(重点介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校友“帮困助学、树优奖学”计划。
根据2019年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提出建立“十百千万”工程,其中设置了校友助学、奖学专项计划,由校友个人或校友企业面向学校各专业建立助学金、奖学金,通过资助和奖励,激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培养在校学生的校友企业情怀,传导校友企业的品牌价值。
(1)帮困助学:毕业校友确定自己的定向帮扶对象后,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每月支持帮扶对象的助学金为500元,每年资助10个月;
(2)树优奖学:本奖学项目总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奖励名额为40人(大三学生20人、大四学生19人、大五学生1人);奖励标准为5000 元/人,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发放。
2.“湖南工业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春季助学”项目。
资助对象:湖南工业大学30位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在校就读不少于一年的各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生、专科生、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2000元。
(奖助金额为历年数据,具体金额以当年评选文件为准)。
(四)院级社会资助项目
1.长鹰助学金
由昆山长鹰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我校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学院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校友黄启君在湖南工业大学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设立的“长鹰助学金”,专门资助我院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每生每年3000元,每年资助16人,连续资助5年。
2.远东奖学金
远东奖学金由上市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我校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及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设立。该奖学金在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中遴选出“远东成就奖”、“远东拼搏奖”、“远东励志奖”等20名,每年5万元,连续奖助5年。其中:
“远东成就奖”:研究生5人,每人每年授予奖学金4000元;
“远东拼搏奖”:本科生10人,每人每年授予奖学金2000元;
“远东励志奖”:贫困本科生5人,每人每年授予奖学金2000元。
特等奖学金:1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一等奖学金:11人,1500元/人,共计1.35万元,一次性发放;
二等奖学金:33人,800元/人,共计2.64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等奖学金:82人,500元/人,共计4.1万元,一次性发放;
先进班级:1个,500元/班,一次性发放;
文明寝室:8个,150元/个,共计0.12万元,一次性发放;
优秀寝室长:8人,150元/人,共计0.1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好学生:54人,150元/人,共计0.81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好学生标兵:5人,500元/人,共计0.25万元,一次性发放;
优秀学生干部:34人,150元/人,共计0.51万元,一次性发放。
个人单项奖:共计10人,含国家级个人单项奖9项,省级个人单项奖1项。
1.帮困助学:我院连续2年推选14名品学兼优的家困生接收校友资助。
2.树优奖学:我院2020年推选了2名品学兼优学生成功获得校友奖励。
2.2019-2020年远东奖学金
“远东成就奖”研究生5人,每人每年授予奖学金4000元;
“远东拼搏奖”本科生10人,每人每年授予奖学金2000元;
(一)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三)新生入学资助项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四)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院目前设立17个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以获取300元不等的报酬。
(五)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