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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2023年博士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12 访问:

湖南工业大学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湖南省株洲市,是一所省部共建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学校秉承“工业科学融合创新、包装教育特色鲜明”的办学思路,已经成为了湖南工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我国包装教育的龙头高校。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点,“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等硕士点,以及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冶金工程和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4个本科专业;学院以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的战略需求为办学导向,为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的迈进而培养具有卓越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的高素质材料科技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我院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表所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6日8:00-12月31日17:00止。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中的人事招聘系统“2023年博士专任教师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入口进行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3)近期1寸证件照。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有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开具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内。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含博士后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及盖有人社部门公章的相应聘期的养老保险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分岗位类别公布,并通过招聘系统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学术评议:所有通过试讲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竞赛)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学术评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学院咨询电话:0731-22183465,18974108899(何老师)

学校咨询电话:0731-22183227(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