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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要求及流程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25 访问: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初次贷款需先注册,填写贷款申请,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一、初次贷款学生:

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居委会盖章、签字,本人签字(碳素笔)。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4、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证明》

 

二、再次申请贷款学生

 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证明》

 

第二次续贷工作系统操作方法
    625日前,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与密码进入系统后(如果密码忘记了,请致电生源地的各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助学贷款对学生一年来的帮助情况,续贷声明填写结束以后再依次填写贷款金额、年限与申请原因,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字数要求在50-200字以内)。
    630号前,学校初审续贷学生的声明,初审通过后提交县资助中心终审。初审、终审未通过的学生,系统自动退回其草稿状态,允许学生重新填写一次。凡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影响今年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发放。
    此项工作是在校学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请各学院、各辅导员及时通知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文件操作方法提交续贷声明。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造成续贷申请生源地贷款不成功,其责任由其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生源地贷款每个地方具体要求可能有不同,具体以当地贷款中心为准。学生需提前问清楚当地贷款中心所需材料,以免错过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国开行热线95593.

 

三、签订合同后,回执确认

贷款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科技楼105录入并确认贷款;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

 

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费收缴账户

用户名:湖南工业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车站路支行工学院分理处

账号:1903020209024925697

    请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将回执寄回或带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科技楼105)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88科技楼105,邮政编码:412007,联系电话:0731-22183106,   

     邹艳老师

重点提示:
    1、借款人如出现逾期,逾期记录将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所有金融机构均可查到逾期信息;在此期间,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包括信用卡、房贷、车贷等相关的金融信贷业务;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另外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3、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1年且不主动办理有关手续的,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上公布借款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违约行为等信息;
    4、公安部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录用各种人员、开展金融业务、办理出入境手续时,都会按相关规定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5、因违约致使银行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