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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0-08 访问: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冶金工程学院    [来源]: 本站    [日期]: 2014-10-8

湖南工业大学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
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工作安排,2013-2014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工作将严格遵照《学生手册》(2014年8月版)执行,请各学院认真总结2013-2014学年学生工作的成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评优评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
(1)特、一、二、三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寝室长               (6)学生个人单项奖
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二、参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1、参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2011-2013级(含2010级5年制)在校统招本科生、2012-2013级专科生。
2、2013-2014年度内任职的校、院级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干部等;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详见2014年8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
 
四、下列情况,不能评为 “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在评比学年度内有1门以上功课(含1门)不及格者;
3、在评比学年内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4、留级生和进修生;
5、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和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不能履行其职责者;
6、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者;
7、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者;
8、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9、有其他行为,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能参评者。
 
五、评选、推荐步骤
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自评与院级考评阶段
1、成立学院考评小组,分学院召开寝室长以上的学生干部动员大会,传达评比目的和要求,布置学生开展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以及个人年度总结与鉴定。
2、学院考评小组评定出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全学年成绩积分。
3、各学院及时公布各班综合测评结果,组织学生填好《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须经学院审核把关,并签署学年鉴定意见后,按要求报送学生处档案室归档。
第二阶段:各学院初评与申报阶段
严格按照学生全学年的成绩积分及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初评推荐出特、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级、文明寝室、单项奖名单,公示5天后报学生处。
第三阶段:审批、表彰阶段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初评的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先进班级和文明寝室等奖项进行全面审核,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发文,并给予表彰。
 
六、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品,个人获奖材料及时归档。
 
七、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校级奖学金及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组  长:罗定提
副组长:吴永辉
成  员:杨振邦、邓辉、陈登科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陈登科
办公室成员:王湘晖、曾喜银、袁威、邹艳
联系电话:22183106、22183109
 
八、工作要求
1、为保证评优质量,真正树立典型,各学院要加强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认真地搞好这次评优工作。评优必须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及学年成绩积分为依据。
2、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取消该项评优指标和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事后才查出的做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因评优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名单有不符合评优条件者,学校将严格查处,并取消评优资格,且不得增补替代。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湖南工业大学
                                                         二O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
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一、10月10—10月31日各学院动员,学生年度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和各奖励项目自评阶段。
    二、11月1日—11月5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上交学生处以下材料:
    1、学院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汇总表名单(纸稿须签署学院意见、加盖公章,word文件电子稿)。汇总表格式要求:标题字体要求宋体、小四字号、加粗;具体先进班级、文明寝室或学生姓名字体要求宋体、小四字号;班级、寝室或姓名间用顿号隔开;另外,如果学生姓名为单名的中间用两个空格隔开,以方便对齐。
    2、各班级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表、先进个人登记表交档案室。
3、所有评优学生个人的年度成绩表(包括智育单科成绩和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单项奖证明材料及名次)
4、班级学生智育成绩排名总表
5、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总表
6、特等奖学金候选人的综合材料(包括纸稿和电子稿)和个人全身照
7、学生申报个人单项奖的综合材料(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11月15日前,学校审核、审批,并于11月底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智育评定
   
 
一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考查成绩良好以上;
二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成绩80分以上,考查成绩及格以上;
三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75分以上,考查成绩及格以上;
考查等级分折算: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
平均成绩按《学生手册》规定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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