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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2015年冶金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推选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9-14 访问:

 为激励我院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厚基础、高素质的大学生,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即将举行我院国家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院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学习努力刻苦,成绩排名专业前三,学年加权平均分90分以上,评选当年无不及格现象,至少获得4次校级荣誉,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同等条件下,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评选过程

1、由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

2、申请者需准备3分钟以内竞选演讲;

3、最后总分排名靠前者,推选参加校级国家奖学金竞选;

4、分值构成:学分加权成绩占80%、演讲表现20%;荣誉加分:省市级加4分、校级加3分、院级加1分。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三、时间安排

1、9月28日前提交手写个人优秀事迹材料(统一用工大信纸),交到学工办;

2、9月28日晚7:00在学院服务大厅进行竞选。

四、公示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师生共同监督。

冶金工程学院学工办资助中心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