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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5-08 访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优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鼓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结合我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对考生以往学术业绩与水平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拔模式

组织管理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硕士相应阶段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

长:范才河

副组长:张波

员:周宇涛、曹培、丁艺含

2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长:李永清

副组长:邓志强

员:陈勇、颉雨佳

监督电话:0731-22183488

3、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招生面试工作。由范才河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以下硕博连读报考条件对所有申请者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申请硕博连读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

3、申请者为我校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表现优秀,专业基础扎实,硕士课程学分修满且成绩优秀,无补考和重修记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前30%;科研能力突出者,如取得显著性科研成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放宽至排名前50%

5、申请者的学科专业背景应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接受考生跨学科报考。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科研成果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8、符合报考我院规定的其他选拔条件。初审通过后再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申请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主页公示。

(二)综合考核

由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科研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 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全程需录音录像,所有考核过程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1. 综合考核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

2. 考核内容

1PPT汇报及问答(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权重70%

2)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本专业英文专业词汇与据专业文献回答问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权重30%

PPT汇报及问答环节中,考生需要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报告,主要介绍本人硕士期间所从事的科研工作,最近系统开展的科研工作情况,结合所报考导师科研工作简要规划下一步的工作;考生汇报结束后,专家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10分钟左右的提问,主要考察考生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考生的学习和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人生观和价值观等。

考核时间:20255910

考核地点:湖南株洲泰山西路湖南工业大学崇礼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13

综合考核成绩构成:

总成绩=英语口语测试×30% + PPT汇报及问答成绩×70%

排序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导师,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

申请人须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实际招生计划提交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只录取1 名考生。

申请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试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违纪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研究生院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纪律要求

1、在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研究生院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应规范自律,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诉及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组织对选拔工作进行专门监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2、在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或不公正行为,经查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属于招生学院的问题,将暂停其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西路湖南工业大学崇礼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06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周老师(15810052290

E-mailyutaozhou@hut.edu.cn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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