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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15 访问: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学院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长:范才河、刘园园

长:苏靓、张波、何世文、胡宇杰、夏志美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与就业办201办公室。

评委会主任:苏靓

员:陈勇、李静、文珍珠、丰怀方、钟雨奇、黄涛、各班班主任老师;李淇欣、徐峥锐、孙佳雯等学生代表

联 系 电话:22183468

二、评选依据

学院严格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1、分配原则

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院统筹考虑在校学生人数、不同专业年级特征等因素,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全部下达至各专业年级,学院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国家奖学金名额,学院所有的名额分配及推选方案须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全院范围予以公布。

2、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请各专业年级在符合国家奖学金条件的申请学生中推优出学习成绩(即智育分)第一名和(或)综合测评成绩第一名学生参加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

四、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入学后第二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大学期间获得四项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其中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不少于3项;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

上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到原就读学院参评;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参评,在转入学院参评,如何参评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商定并公示评定方案;上学年在同一学院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参评,在转入专业参评。

六、国家奖学金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个人最迟于2023915日向专业年级提交申请材料。

2、专业年级(班级)推荐

(1)各专业年级(班级)成立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组织本专业年级(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给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专业年级(班级)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

国家奖学金各专业推选按照以下原则开展评审:

优先推选名单:

综测排名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为第一学生。

若无满足上述条件者,则按以下排名推选:

第一、综测排名第一而智育成绩排名非第一学生;

第二、智育成绩排名第一而综测排名非第一学生。

各专业年级最迟于2023917日向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同步在专业年级群进行评议结果公示3天。

(2)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组长为年级辅导员,组员为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在专业年级内公示;

(3)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组长为年级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组员为班委代表及学生代表,组员名单在班级内公示。

3、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年级辅导员及3名以上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专业年级推荐名单,按如下原则开展评审:

学院汇总专业年级推选名单,在满足所有评选条件基础上,学院根据综测分数由高到低排名。

若还需进一步差额评审确定最终推选名单,则继续按照如下原则开展评审:选取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单科最低分较高者;若智育成绩中单科最低分分数相同,则选取学年规定考试科目单科第二低分较高者,并以此类推,直至等额。学院初评时间最迟为2023919-21日。

说明:学年考试科目包括选修课。考查成绩为优秀、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对应分数段分别为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和0-59分,在评选时将考查成绩取中分别为95分、85分、75分、65分和不及格。

3)将学院拟推选国家奖学金候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资助中心。学院国家奖学金最迟公示时间为922-928日。

4、学校评审及审定

学校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提交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组织评审,提出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通过后,国家奖学金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上报

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逐级进行审批。

七、评审要求

1、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院要指导并督促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导出,一式三份),并对有关内容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特别是休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的核实工作,做到不要出现纰漏。

4、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在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范围内层层公示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分助学金等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八、时间安排及需报送的材料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202398日—915

(2)专业年级推荐时间:2023916日—918

(3)学院初评时间:2023919日—921

(4)学院公示时间:2023922日—928

(5)学校评审及公示时间:2023109日—1020

2、材料报送:以下材料报送时间2022928

(1)个人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1份,不贴照片。(注:统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用于学校评审,省中心系统审核通过后,资助中心会通知大家在省资助系统内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双面打印,每人一式三份,所有签名处必须手写,不得使用手写体签章。

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主要获奖情况对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请按获奖情况中的顺序依次放好到资助中心审核后退回原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③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的学生学年成绩单。

(2)学院材料

①《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只需打印A-I特殊情况的学生需要填写备注,如学习中途有入伍的,休学的、或者学制是五年制的等;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③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及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学院行政公章

④湖南省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奖学金数据上报。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2023 9 14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附件4.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填报注意事项